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最新消息!贵州专属防疫购药通道开通了,购买方式→******url:https://m.gmw.cn/2023-01/05/content_1303244365.htm,id:1303244365
1月4日,工信部调度了连花清瘟等紧急药品和抗疫物资,通过阿里健康专属通道,并在贵州省工信厅支持下,进行贵州地区的重点药品精准投放,后期还将根据实际情况持续加大物资投入。
终于轮到贵州人的专属购药通道了!看看怎么买吧~
购买对象:贵州地区居民
购买方式:贵州人只需打开淘宝App搜索“贵州防疫”,或进入“天猫买药”,即可直达“贵州防疫物资保障专区”,按需购买。
购买注意:覆盖本次精准投放的地区居民只需填写本地的收货地址,实名确认身份和主要症状等信息,就可以购买到对乙酰氨基酚、连花清瘟等防疫物资。
同时,为配合工信部在全国各地的重点药品精准投放工作,目前阿里健康的供应链已经开通了24小时作业,增加了3倍人力,来保证药品器械订单的出库。对于此类民生保供项目,阿里健康也已做到专人专班制,由专人通知,到货后第一时间验收上架,以最快速度开启线上销售。
据悉,在工信部的指导下,近期阿里健康已先后在北京、河北石家庄、江西、重庆、浙江、安徽等地配合药品精准投放的工作,以帮助急需的群众能很快获得急用药品物资。
此外,为了缓解线下医疗资源的压力,阿里健康联合多家媒体单位开展“安心行动”,在线上设立发热问诊和慢病、孕产、儿科、心理等关爱专科服务。2022年12月31日,“安心行动”升级,阿里健康和阿里巴巴公益上线了面向全国农村地区和返乡群体的线上新冠义诊,公立医院医生24小时在线,各地居民在淘宝App搜“问医生”,即可进入阿里健康新冠义诊专区。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